为了大力推进“365”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,促进“十百千万”工程实施,培育农业产业化大型龙头企业,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,促进农民增收,现2015—2016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作以公示。
申报的项目和扶持方式
1、龙头企业精深加工贴息项目。一是省上确定的15家大型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,5家候补企业也给予一定扶持。上述企业在评审会上提出的今后几年产能扩建、技术改造等总体规划和打算,要设计落实为具体项目,项目贷款省上给予贴息。二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调整产品结构、延伸产业链条而进行的技术改造,扩大生产规模,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贴息。三是向西出口农产品较大的龙头企业贷款项目给予贴息。
2、果蔬保鲜库建设项目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贮藏能力在4000吨以上的果品、蔬菜保鲜贮藏库给予补助。蔬菜保鲜库要建设尾菜处理设施。秦安县、静宁县、麦积区和甘州区的果蔬保鲜库已基本满足生产需要,不再申报。以前年度已享受过该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申报。
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原料收购以奖代补项目
按照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下发《甘肃省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原料收购扶持暂行办法》(甘农产办〔2014〕16号)的规定组织申报,给予补助。
中药材饮片加工GMP认证补助项目
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年内通过GMP认证,获得GMP证书,给予一次性补助。已补助过或换证的中药材加工企业不得再申报。
有关要求
1、各市州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2014年上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项目库中进行筛选上报。
2、龙头企业精深加工贴息项目,除15个大型龙头企业和5个递补企业申报外,其余县区可申报1个贴息项目。各市州产业办要到当地金融机构核对企业贷款余额,达不到条件的不得申报,往年已贴息的改扩建项目不再申报。
3、果蔬保鲜库和马铃薯加工原料收购奖补项目,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的农业产业化项目,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筛选并组织现场考核后,确定项目安排原则,择优选定项目予以扶持。
4、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,为尽早安排下达专项资金,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效应,今年申报的龙头企业贴息和保鲜库建设项目经确定后,分2015、2016年两年安排资金扶持。